新批评少帅回炉重生的尴尬
宋以朗先生曾解释张爱玲其中一些遗稿的去向,原是捐给了南加州大学以期学术研究,惜收效甚微,“以《少帅》为例,十多年就这样过去了,我依然没有见到任何学者的研究,将来很可能还是会无人问津,所以我决定把它出版”。虽经英文写作,又是张的未完成稿,但就字数而言,“英文打字稿共81页,多字,分为七章。译成中文,有多字”,绝不能等同于那些乱无头绪的小纸片,对研究张的学者而言确有其价值,宋先生的决定可谓慎重切时。而对张或张迷而言,《ThYoung Marshal》何止十年无人问津,自她年前后写起到今重见天日,相隔五十年。不得不叹芜胡不归,奚惆怅而独悲。二
《少帅》的故事主线,无疑是少帅陈叔覃(书中张学良的化名)和周四小姐(书中赵四小姐的化名)的“倾国之恋”,“间或借饭局、闲聊穿插同代轶闻,让历史‘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’”。以张驾驭长篇小说,让好戏留在最后的悬念一直挂于心间的能力不是没有,愈到后来愈出彩:在灰冷的晨色里,锣鼓声震天,不论男女脸上两抹子胭脂,刺眼的红。人道食物先色香后味全,五感里最重要的两种感官知觉,在《少帅》中的作用几乎荡然无存。“声”只是一连串教育部总长、海军部次长、英国作家、俄国佬、国的、统的、满洲的、那些几乎没有脸的人在七声八道,南腔北调;至于“色”,两位主角音容笑貌均模糊处理,这种虚化不是《红楼梦》 中曹雪芹对黛玉衣饰虚描对神色重述,是连遮盖的衣服都没了一般,倒像两团路灯下的影子,没有面孔;或者《少帅》根本就是一台皮影戏,“舞台上的锣声隐隐传来……”你方唱罢我登场,热闹是热闹,但都是别人的,关起门,耳边只有“他停下好几次”时说“马上就不疼了”。却令遥想历史八卦溥仪年幼继位,登基大典冗长,摄政王载沣抚慰快坐不住的小主子道:快完了,快完了。果然清朝马上就完了。分明倒对应了最后“当时他进来了。中国进来了”。如此说来,这确实是一部历史小说。但就所能看到仅七个章节的遗稿而言,张所希望被留心的历史大局,无论是作为背景还是核心,基本是瞧不见的。硬要说有,那张每本小说里大约都有,战时背景“归功”于她所处并“与之亲”的那个时代,在她,战与乱是现实,不是历史。而开篇第一页“她们对这事这样兴冲冲的,可见从来没爱过”,倒更像是全文基调———我来过、爱过、终于走过———“也算是做完了,他仿佛借机下台似的说”。
大时代里的小人物容易写,小时代里的大人物也容易写,小时代里的小人物似乎没有价值写,但要写得妙,还是可以大好的,而大时代里的大人物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故事,是上上签,写得好实在难。这样的题材即便张用母语写作,都未见得必能得巧,更遑论隔着一层语言及文化。也难怪当时她将此七章打印给三个外国朋友看,其中两位都泼了冷水。当然,这三位读者不能代表普罗大众的意见,好坏自有后人评说,但张当时灰心,相信不仅单因这劫,她心意在西方得识,始终无缘得赏,引为毕生憾事。该书之前,张曾用英文改写《金锁记》,当时叫《Pink Tars》,即《粉泪》,后来又改了名,又自己译为《北地胭脂》,在她给夏志清教授的信里,陈述了一家出版机构对该稿的退信,“大意是:所有的人物都令人起反感。……我们曾经出几部日本小说,都是微妙的,不像这样squalid(道德败坏)。”是否真的道德败坏先不究,张又将《北地胭脂》译改回中文,取名《怨女》。在个人的判断中,就着相同的材料,《金锁记》强于《怨女》,她就是一个中篇故事(怨女就是典型的小时代里小人物),强行拉成长篇,反而损失了它原本细致精妙的鬼魅之气。“鬼”若“魅”得时间过长,就吓不到人了。无论如何,张这几次打入西方文学界的计划均以失败告终。三
张爱玲的英语好不好,我是不敢讨论的,但我又必须老老实实地说,至少《少帅》的英文原著使人困乏,倒是这位年纪轻轻的男性译者郑远涛洞察得道,译笔极富张中文书写的精髓,也胜于《雷峰塔》与《易经》的翻译。一位几近在美生活成长的朋友直言不讳地说:“译文实在好,张英文普通,像十几岁小姑娘写的,还是个没什么天分的小姑娘。”这评论对一个张迷而言,真是起而气愤忽又气伤终至气馁,可清醒来想朋友“话偏理不偏”,李欧梵讨论张的英语表达时也说:“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体会不到英语写作的韵味,不懂中文的英语读者注意不到暗含的中文的话外音(或者是话里音)。必须承认,张爱玲是中文作家中少有的双语写作者之一,但是,在我看来,她在这部小说中双语的尝试的结果却是优劣互见的。”该讨论源自李教授的《张爱玲的英文问题———张爱玲英文作品中融入中国元素的尝试》,在该文中还有个例子,有段充满各种景象和声音的描写,中文可以唤起奇妙的感觉,“但是,英语的运用也会偶尔感到生硬,读起来像是翻译……选择用英文写作,张爱玲有着先天的不足,她只有用比较性的、变化的英语句式或者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去弥补这种不足。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比较性的、变化的英语句式,她只有求助于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”。这大约也可作为我上述所言 《少帅》 很少“声色”的答案了,因无法做到中英双料详呈,只得偏向一方,那作为一部为讨西方人青睐的小说,张不得不仰赖于“大时代里大人物”这个最讨巧的核心命题,加以铺陈的方式(无论是超高频率的对话铺陈或心理铺陈),将声色本可以烘托的情绪与氛围减低。也因此,少帅英文原著读起来顿觉“平平无奇”(喜欢张难道不就是喜欢她中文表述的不“平”么),却不是累人心神的历史人物不知伊们端底,也非一如当年《小团圆》使用“穿插藏闪”的手法过于古典。
张爱玲后期,一再在不同的文本中重复自己的故事与情绪,似乎只有不断提及“前朝往事”,才能在书写与记忆中得到永恒。这也就不怪读者读到张少帅的故事,仍会不免想起她与胡兰成了。就连描摹性事方面,张都在不断重复,惊人的相似。张前期作品比较像说书人,听得多,写得多,张口就来,故事是别人的,眼光自然成熟,哪怕差一点成熟,也可以用客观来弥合。该毒舌时毒舌,该刻薄时刻薄,因为是别人的故事,下笔快狠准,斩立决。可往于西方后,这类故事是少听了,素材相较从前匮乏,手边当即能用的惟有自己的经验。对于张迷而言,重复令人心惊,想她是多么在意!到底还是护着屠杀自己更不手软的她,可对于非张迷而言,一再重复自己的书有什么可看?一两部足矣。我就喜欢她的琐碎,好像半夜突然想起明天换季,于是点灯起来窸窸窣窣地翻箱底,翻着翻着,翻出昔日自己的灵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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